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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馆档案库房风淋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 来源:保管部 作者:保管部 阅读: 日期:2026-07-31 11:02

山西省档案馆档案库房风淋设备采购项目预算2.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预算低于政府采购分散限额,采用单位自主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为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加强库区管理,达到防尘除尘的效果,省档案馆向社会采购档案库房风淋设备一套。具体参数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范本见附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整体报价。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4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超预算视为无效响应。

4.项目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81号。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评审方式

本次采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价成交方式评审;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无法满足核心技术参数、商务条款,依次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

出现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异常低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本说明,无法佐证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培训费、税费、质保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

2.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正式报价函(列明总价、品牌、核心参数、质保期限、交货周期);

(2)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近6个月纳税、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7:00,逾期递交、未密封、资料不全的文件一律拒收。

2.递交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81号山西省档案馆,可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3.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135383986


附件:1.山西省档案馆档案库房风淋设备采购项目需求.docx

    2.合同范本.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