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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山西省档案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 来源:山西省档案馆 作者:山西省档案馆 阅读: 日期:2019-08-21 15:38

  一、欢迎利用者在我馆查阅接待大厅查阅档案资料,同时我馆提供函电、网络代查服务。

  二、查阅大厅接待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确保不泄漏党和国家机密及公民隐私的情况下,向社会各界广大公众提供馆藏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资料的利用服务,同时为利用者提供良好的阅览条件。

  三、全心全意为利用者服务,态度诚恳,服务热情,有问必答,举止文明,为利用者提供快速、准确、便捷的服务,自觉接受利用者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对利用者不分亲疏远近,一视同仁,不接受利用者以任何形式赠与的纪念品、礼金和礼品。

  五、对利用者以函电、网络等形式查用档案资料,我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我馆没有所需档案资料或所需档案资料因某种原因暂不能提供利用,则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

  六、凡需复制档案资料的,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复制,并保证复制质量。

  山西省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诚恳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