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馆查阅室计算机使用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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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日期:2019-07-26 10:20
为规范山西省档案馆查阅室计算机使用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查阅室工作人员未经准许请勿操作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二、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或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访问不安全网站,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防止病毒和黑客的侵袭。
三、使用光盘、磁盘、U盘、存储卡等移动存储介质前须首先查杀病毒木马等,确认没有可疑程序后方可使用。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打印涉密文件,办理涉密事项。涉密计算机管理、使用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五、按要求正确操作计算机。